关于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自查通知
各镇办中心学校、市直各学校、各民办学校、各公民办幼儿园: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开展教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仙教综治〔2020〕1号),结合《仙桃市教育系统作风建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仙教党〔2020〕21号),为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杜绝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现就开展学校食品安全自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全面自查。各学校幼儿园即日起开展自查。一查食品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查学校是否层层(学校负责人、分管领导、食堂工作人员)签订责任明晰的食品安全责任状,查制度是否适用齐全并上墙(11个更新的制度已发布后勤群)。二查证照是否齐全。查是否持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是否全部持有健康证并上墙。三查疫情防控工作是否落实。查从业人员是否着工作衣帽戴口罩,每天晨检,食堂是否每天消毒,学生就餐前是否洗手,学生进餐是否排队并保持规定间距,就餐时是否保持间距同向。四查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是否落实。查是否校长每周一次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排查出的问题是否整改到位,是否安排人员维持学生就餐秩序,是否落实陪餐制度。五查操作是否规范。查食品原料采购是否索证索票齐全,仓库是否存放有过期变质和学生不宜食用的食品原材料及三无产品,储存的原材料是否离地离墙摆放有序,查加工操作是否做到生熟分开,留样规范,查餐具用具是否达到消毒要求并保洁存放。六查“三防”设施是否齐全。查防鼠防蝇防尘设施是否齐全,餐厅、操作间、仓库等是否有鼠迹蚊蝇灰尘。
二、组织全员培训。按照《仙桃市教育系统作风建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安排专门时间,组织安排从业人员学习《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提高从业人员业务水平。各学校要拿出具体的培训安排,本次学习培训时间不少于10个学时。
三、实行销号处理。各学校将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拿出整改措施,规定整改时限,实行销号管理。各学校于10月20日前将问题清单及整改销号情况形成书面报告并配相关图片报市中小学后勤管理办公室。镇办直学校(幼儿园)由中心学校集中上报,市直学校(幼儿园)、民办学校直接上报。
四、进行随机检查。为确保生产安全,市政府已组织六个督查小组开展为期3个月的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其中一个小组专门负责学校安全督查工作,发现问题将直接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市教育局也将组成专班对学校、幼儿园食堂进行随机督查,一查学校的问题清单,二查培训安排及图片,三查现场,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除限期整改和通报外,也将报局领导对相关责任人实行追责。
附:1.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自查表
2.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问题及销号登记表
仙桃市中小学后勤管理办公室
2020年10月12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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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自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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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盖章): 检查时间:2020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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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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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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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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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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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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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校是否层层(学校负责人、分管领导、食堂工作人员)签订责任明晰的食品安全责任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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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制度是否适用齐全并上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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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证照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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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是否持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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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从业人员是否全部持有健康证并上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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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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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从业人员是否着工作衣帽、戴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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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每天是否晨检且有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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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食堂是否每天消毒且有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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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学生就餐前是否洗手,学生进餐是否排队并保持规定间距,就餐时是否保持间距同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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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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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校长是否每周一次食品安全隐患排查且有记录,排查出的问题是否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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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是否安排人员维持学生就餐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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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是否落实陪餐制度且有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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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操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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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食品原料采购是否索证索票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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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仓库是否存放有过期变质和学生不宜食用的食品原材料及三无产品,储存的原材料是否离地离墙摆放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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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加工操作是否做到生熟分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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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留样是否规范。是否有上锁的专用留样柜,留样不少于125克,留样标签标是否规范,留样记载是否齐全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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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餐用具消毒是否达到要求进行保洁存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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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防”设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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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防鼠防蝇防尘设施是否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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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餐厅、操作间、仓库等是否有鼠迹蚊蝇灰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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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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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是否有培训安排并组织开展学习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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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 检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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